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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列表二维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

基本信息

1)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

2)中介服务事项对应部门: 郑州市水利局

3)所属服务: 评估类

4)中介机构要求

(a)资质要求: 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公示的具有地震安评资格的单位

(b)资质要求说明: 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公示的具有地震安评资格的单位

设立依据

1)设立依据:1.《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2月21日国务院令第460号公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一条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2月21日国务院令第460号,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十一条 3.《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08年4月9日水利部令第34号,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令第49号修正)第十条

服务信息

1)涉及的行政事项

涉及的行政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与中介服务关系说明 实施部门
取水许可 其他

2)中介服务提供主体:

具有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3)服务结果: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水资源论证表)

4)服务时限要求

合同约定

5)收费依据: 市场价

其他

1)备注: 《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评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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