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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列表二维码地震安全性评价

基本信息

1)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地震安全性评价

2)中介服务事项对应部门: 郑州市应急管理局

3)所属服务: 评估类

4)中介机构要求

(a)资质要求: 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公示的具有地震安评资格的单位

(b)资质要求说明: 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公示的具有地震安评资格的单位

设立依据

1)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第三十五条 2.《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2001年11月15日国务院令第323号公布,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十一条

服务信息

1)涉及的行政事项

涉及的行政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与中介服务关系说明 实施部门

2)中介服务提供主体:

地震安全性 评价单位

3)服务结果: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4)服务时限要求

15个工作日

5)收费依据: 15个工作日

其他

1)备注: 仅适用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非必经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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